进入夏季的这两个月,显然不是一段令东莞网吧业者感到舒心的时期。继5月份东莞最大的网吧连锁企业面临软件巨子微软的侵权诉讼之后,六月初,东莞55家网吧再度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侵犯了由北京盛世骄阳公司所拥有的台湾偶像剧《热血青春》的网络传播专有权,而被权益人告上了法庭。本报报道,前日,这起诉讼案正式进入庭审阶段,原告、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开始了第一轮的交锋。
显而易见,这起影视版权诉讼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无非是因为在现实环境中,类似这样的侵权行为可谓比比皆是,其庞大的使用规模和涉及群体几已形成某种“法不责众”和“众怒难犯”之势。正因为如此,我们不难理解,胶着附会于这一案件上的各方诉求,将对案情走向寄予怎样的关注和期待。
一定意义上说,这的确是一起具有某种标本性质的案件。不仅需体察版权议题镶嵌于现实中的窘迫无奈,更须关乎版权保护之于社会发展和价值形态的反馈与塑造。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看见,我们更需要一种超越现实利益纠葛的更为纯粹的司法语境,以及“经得起检验”的历史情怀。在我们看来,这是这起案件带给我们的第一重思考。
此案带给我们的第二重思考,则是一个经济体在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和积累之后,必须面对一个从模拟、仿制到注重版权、尊重原创和智慧价值的转变之课题。因为,完整而严谨的版权意识和专利保护,将成为一个经济体产业升级、社会转型的强大助力和“催化剂”。今天来看,对于这个命题的论证,早于两百多年前的美国历史之初就已开始。省委书记汪洋在今年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妙论自主创新时言之,“美国早在建国之初,就将专利权写进了宪法,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专利制度是天才之火加上利润之油’,火上浇油,你想想有多厉害!”
这的确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条重要经验,纵观人类历史,不但美国欧洲和日韩港台,其经济社会发展遵循了这样的路径,现代社会所有经济发达、创造力强盛的国家地区,也都是高度注重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的经济体。这一点,从近年来异军突起,和中国同时被誉为“亚洲经济奇迹”的印度的经验,同样可见一斑。
近年来,印度经济快速成长,但是,不同于“中国模式”的是,创新与应用已成为印度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印度的“创新生态系统”,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其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994年,印度通过的“版权法”被称为世界上最严厉的版权法之一;2005年,印度更是制定了和国际接轨的“新专利法”,强有力地刺激了印度国内和国际资本在这些领域内对新产品的投资。最近,作为印度联邦政府推行的“国家制造业竞争力计划”的一部分,印度将再次修订“新专利法”,使之与全球性条约协调一致。
从印度经验我们不难看出,建立严格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经济体摆脱粗放、模拟产业模式的利器,经济社会和中小企业基于版权意识和专利保护基础之上的行动,将成为社会转型和经济体持续成长的关键要素之一。对此,身处转型升级最紧要处的东莞,不可不怀有谨慎而深入的理解。 |